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批准第四批青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日期:2017年01月11日  来源:县文广新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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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县开展了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经本人申请,县文化馆推荐,县非遗专家评审小组评议,并已公示无异议。我局现批准陈岚等6位同志为青神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特此公告。

附:青神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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