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8日至7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14日,巡察组向中共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党组学习上级精神、政策不到位。未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也未组织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学习示范表率作用,利用会前学法,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关于“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拓展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重要指示精神。二是10月17日在县文化馆会议室召开局干部职工例会上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11月9日、11月21日分别召开党组专题会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文化和旅游部立法工作规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是已将本行业、领域、系统重要法律法规和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每季度安排一次集中学习。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有差距。2021年10月,市局印发《全市文广旅系统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2年7月,该局未按要求制定实施办法;2022年2月,县委印发关于实施“青廉工程”的文件,截至2022年7月,局党组未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也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青神县文广旅系统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办法》。二是11月9日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关于实施“青廉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关于开展“阳光纪检·青廉工程”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三是按要求制定《中共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2022年实施“青廉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中共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开展“青廉工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创建“青廉机关”工作实施方案》。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党组议事不规范。党组会议题清单未经主要领导审核上会,2021、2022年多次出现审议后暂不上会的情况。部分议题未充分讨论,个别议题无法确认是否通过。2020、2021年党建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未经党组审定。党组议定事项执行不到位。2020年,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检查中,对不达标的单位仅现场口头提醒,未严格按照党组议定《考核办法》进行差异化考核。存在联系支部的分工工作流于形式,党组成员未上党课。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县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存在以行政办公会替代党组织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部分大额资金未提交局党组研究等问题。党组对群团工作领导弱化。如截至2022年7月,局党组未对工会班子(长达7年)超期未换届和委员缺失情况进行研究;2022年5月,局党组对申请建立团支部事宜未进行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程序,提请讨论决定的议题,提请人应拿出实施草案和初步处理意见后方可上会,充分讨论并明确议题是否通过,记录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会议纪要。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议事重要内容,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于3月15日、6月1日、7月18日、1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二、三、四季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终总结内容,并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建立议定事项办理监督机制,确保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如严格免费开放制度;功能区域进一步细化为多功能室、培训室、阅览室(包含电子阅览室);督促文化活动开展等,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水平。四是加强联系支部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余瑶联系局退休党支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莉联系局机关党支部,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曾令正联系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党支部、瑞峰镇中岩村第一党支部,指导各联系支部开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上党课。五是创新开展支部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六是健全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由中岩服务中心行政办公会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经中岩服务中心党支部集体决策,提交局党组审定后再实施。七是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9月29日党组会研究群团工作,指导工会依法依规选举局工会班子。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局党组未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分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剖析。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不扎实。2020、2021、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未经党组会审定。中心组学习无课题调研情况,自己写、自己讲等内容。以党组(党委)会前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议事重要内容,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研究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专题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终总结内容,各班子成员,在年底的述职报告中增添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二是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修改完善《县文广旅局工作制度》,明确参加中心组学习人员,严格审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三是加强中心组学习调研,年初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针对性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情况报告,增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禁止以会前学法代替中心组学习。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1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制度制定不严谨。如2020年12月,该局制定的《工作规则》未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将重大思想引导、党的建设、审计、巡视巡察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内容,且规则中“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内容与《党组工作条例》相悖。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如2020年11月该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中,多次出现“区广播电视台”“区”“全区”等字样;个别党组成员2020年工作总结中使用已失效的党内法规。工作作风不实。如项目负责人对瑞峰崖墓群文物保护环境整治项目竣工结算中未实施的分项工程(33米铁艺围栏)未进行审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青神县文广旅局工作规则》,按照要求将重大思想引导、党的建设、审计、巡视巡察等重大事项纳入党组会议事内容,明确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公文写作理论培训,举一反三,严格公文审核把关,要求局各股室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种党内法规,增强自主学习的能力,应当引用有效的法律法规。四是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培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理和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做好项目后期审计。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存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县图书馆设备设施更新维护不到位情况,如该局从“三馆一站”免开专项资金中超范围支出2021年法律顾问费和部分临时人员工资、绩效、差旅费以及职工保险;县图书馆导览仪损坏多年、2011年配置的电脑运行缓慢导致使用率低。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2.4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22万元。超范围列支工会经费。如2020年9月,工会经费超范围列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体检费3.58万元。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截至2022年6月,局机关应收账款44.74万元、应付账款225.9万元;县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应收账款53.08万元、应付账款273.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在县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分别设立了图书管理、文化宣传等公益性岗位,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我单位委托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派遣相关人员到公益性岗位从事日常工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中据实列支,同时做好文化馆、图书馆设施设备更新。二是在编制2023年预算报表过程中,已适当压减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三是根据《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报账流程,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单位干部职工体检费报账制度,规范体检费报账流程,今后单位干部职工体检费在行政经费中据实列支,不在工会经费中列支,并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往来账款项目清理,2022年9月8日县政府主要领导在中岩文物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了中岩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会,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目前中岩遗留问题的解决正在稳步推进中。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于2020年10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持续推进。
7.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文化活动创新不足。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的新形势,群众文化活动墨守成规、创新不足,文化公益培训、竹乡大舞台等活动基本停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不够有力。如缤纷小镇项目建设用地未作充分论证、综合评估,建设用地暂时无法解决,造成项目推进缓慢。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运营指导不力。如高台镇综合文化站阵地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电子阅览室、广播站、宣传栏、图书,管理人员未配齐;汉阳镇综合文化站场地及电脑设备被乡镇挤占。县美术馆运行弱化。长期租用县竹编博物馆六、七楼场地,但场馆一直锁闭,也未落实人员对场馆进行管理,馆长实际在局机关主要从事党建工作。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存在执法案件办理法制审核程序缺失、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不严谨、工作未闭环等问题。如2021、2022年,全县有4个A级旅游景点以及7个旅行社网点,该局仅对其中2个网点各检查了一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文艺团队准备文艺演出节目到各乡镇(街道)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以西山起义为主题编创舞蹈《面向党旗永生》,参加眉山市2022年首届文艺新作大赛舞蹈比赛,荣获二等奖。在图书馆公众号持续开展线上“书香青神 全民阅读”活动,推出阅读习惯打卡分享活动,开展线上中秋答题和喜迎党的二十大相关党史答题活动。二是加强对上衔接汇报、部门协调,梳理虎渡社区文旅融合示范项目林地使用相关有效报批手续。三是安排工作人员分别到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查看硬件设施,结合《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试点暨中心镇综合文化站品质提升方案》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完善文化宣传栏、合理设置功能性用房、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配置硬件设施等。四是充分发挥美术馆职能,举办喜迎二十大书画展和书法班培训。五是分管领导曾令正组织文化和旅游综合行政执法股全体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自查会,学习文书规范并补充完善执法文书,在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中增设法制审核人意见一栏;加强文旅场所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并现场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及时形成检查督查报告。
整改进度:已于2020年11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评审不严谨。如中岩寺摩崖造像保护规划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过期,响应文件超期。该局项目负责人未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质疑,导致该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违规。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存在可研编制成果未运用、招标文件编制不合规、招标文件引用已废止的法规等,如摩崖造像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投资为758.21万元,但业主向县发改局申报的项目估算投资为620万元,可研编制成果未运用,造成人力财力浪费。项目合同签订(备案)不规范。存在采购合同变更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内容、擅自变更付款方式、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如瑞峰崖墓群文物保护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合同少计暂列金且超进度支付工程款1186元的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加强招投标相关程序和规定的学习,采用项目责任制,负责项目建设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把关,杜绝响应文件中的资质证书过期,响应文件超期等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由专人负责招投标和项目编制申报程序的审核把关,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强相关合同法规学习,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金额,不得提前支付工程款。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项目结束后及时审计,未进行过通过审计的项目不得支付完所有项目款,瑞峰崖墓群文物保护环境整治项目超进度支付工程款1186元已在第二次支付时扣除,未造成多支付问题。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不规范。机关党委对下属党组织指导不到位。机关党委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下属支部检查指导工作不到位。“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安排不完整。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2021年度双评工作开展无评议过程。党费收缴不规范。2020年机关党支部一次性收缴全年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召开机关党委会,引导委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全面系统的学习政治理论知识。二是指导各包保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包保支部的督促管理工作,创新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激发各支部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党委的号召力。三是定期检查“三会一课”支部手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整改,创新“三会一课”形式,实施党课全员“讲”,变“一人讲众人听”为“大家谈、大家讲”,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当“主角”,有效提升党课参与主动性和参与面。四是严格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前广泛收集意见,会中坚持“红脸出汗”,会后用好评议结果。通过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领导点评,触动思想,受到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意识,增强处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五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制度,每月足额交纳党费,并制作党费管理台账簿,有登记有收据。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执行人事保密管理制度不规范。选人用人任命不严谨。如事业干部任命为办公室主任。编制管理工作不到位。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不及时,内设机构挂牌不规范,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悬挂。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未开展学习研究、安排部署保密工作。未组织涉密人员进行在线教育培训,未将涉密人员信息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条例选人用人,规范干部任命。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范内设机构挂牌,旅游管理股按照规定挂牌旅游管理股(内审股),规范事业单位登记、法人证书,县文保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馆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县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法人证书。三是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研究、安排部署保密工作。四是组织涉密人员进行在线教育培训,并将涉密人员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
整改进度:已于2022年12月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811750;邮政地址青神县南街50号。
中共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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