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委厅[2014]9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省直各牵头部门要尽快衔接国家有关部委,制定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推进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7日
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努力实现《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针对“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这个最大的省情,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突破口,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生活水平,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1个市(州)和17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级负责,各级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扎实推进扶贫工作改革创新,合力实施“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和“五大扶贫工程”,确保完成扶贫开发目标任务,2014年至2015年减少贫困人口228万人,2016年至2017年减少贫困人口173万人,2018年至2020年减少贫困人口224万人。
(一)推进扶贫领域改革创新,建立寄送高效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一是改革贫困地区县级工作考核机制。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3]22号)要求,结合我省政府目标考核和部门绩效考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等,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研究制定贫困地区县级工作考核办法,每年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引导贫困地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进一步化落实奖励措施,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帽”。2014年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并适时全面推开。(省委组织部、省扶贫移民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省政府绩效办。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省将贫困人口数量测算分解到县,由县级政府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识别程序组织实施,将2013年底全省625万扶贫对象落实到户到人。坚持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逐级审核、张榜公示,以合法程序保证识别有效,做到识别准确、群众满意。做好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工作,完善贫困户信息系统。把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起来,坚持分类指导,针对致贫困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涉农资金普惠到村到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做到“精确滴灌”。认真制定精准扶贫试点方案,2014年上半年选择一批积极性高、落实工作好、具有典型性的县(市、区)开展试点,下半年在全省组织实施。(省扶贫移民局、民政厅、省委农工委、省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团省委、省残联)
三是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在开展省领导联系指导市(州)和基层、省内新一轮对口定点扶贫、对口援藏、“双联”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由党政机关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并吸收各方面人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驻村时间1年以上,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组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坚持“规划到村、帮扶到户”,驻村帮扶工作组既要积极帮助的指导,又不越俎代疱,充分尊重贫困群众和基层干部意愿,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共同努力实现增收和脱贫目标。加大对驻村帮扶工作组指导和考核力度,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支持,使驻村帮扶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渠道。(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移民局,各市、州)
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省、市(州)、县、(市、区)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管理力度。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将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按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严格落实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县(市、区)要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使能够管好用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内的县(市、区)要以县为单位、以扶贫开发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加快解决最急迫、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外县(市、区)的扶贫开发由地方政府负责,省对贫困人口较多、小区域贫困问题突出的丘陵大县、人口大县给予适当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有效做法。加强资金监管,省、市两级主要负责资金和项目监管,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资金审计结果的监督。坚持和完善从省到村五级资金项目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管。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作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惩处力度。逐上学引入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纪委、监察厅、审计厅)
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扶贫开发机制。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强化金融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合理利用各级政府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建立财政信贷风险补偿和担保机制,鼓励信贷资金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投向贫困地区。贫困地区金融机制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存贷比,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推动金融机制网点向扶贫乡镇和社会延伸,深入推动贫困地区农村支付结算“讯通工程”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动金融扶贫与互助资金创新,鼓励金融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直接债务融资金业务。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支持农业企业、专业歙和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大贫困地区非人力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产业局长贷款呆账坏账核消减免力度。发展农业担保机构,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人行成都分行、财政厅、民政厅、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省扶贫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巩固提升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成果,引领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搭建公开媒体信息平台,畅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特困户的渠道,广泛开展“结对认亲、爱心帮扶”大型公益活动。探索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对社会扶贫的规范引导、监督管理职能,培育扶贫向善、济困光荣的社会新风尚。完善并落实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发生的扶贫捐赠支出,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积极宣传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认真组织实施国际扶贫合作项目,加强扶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省扶贫移民局,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残联、省工商联、省外办、省侨办)
(二)实施“五大扶贫工程”,确保扶贫开发行动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推进基础扶贫工程。科学规划和建设贫困地区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构建骨干网络、改善区域发展条件,完善末端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制定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实施计划,加快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开展“溜索改桥”工作。到2015年,基本完成“溜索改桥”建设,实现75%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80%的建制村通班车。到2017年,实现80%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83%的建制村通班车。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和通班车。(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制定饮水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全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到2015年,全面解决规划内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提高集中供水受益率。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卫生厅、环境保护厅)
制定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着力解决用电难、用电贵、无电用等问题。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
二是推进产业扶贫工程。积极培育贫困地区特色支柱产业,建立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来源,拓宽脱贫致富渠道。
制定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实施计划,大力发展现代农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提高贫困户参与度、受益度,强化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在贫困地区示范推广,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到2015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养殖、种植、林下经济、花卉苗木培育、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县实施1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项目,形成1个特色产业。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农民增收支柱产业不断壮大。到2020年,初步构建“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不断提高贫困地区防灾避灾能力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农业厅、林业厅、省畜牧食品局、省扶贫移民局、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供销社)
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实施计划,依托贫困地区特色优势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观光、民族文化、特色乡村旅游和红色文化、名酒文化等专项旅游,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到2015年,扶持2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17年,扶持40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700个贫困开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
三是推进新村扶贫工程。以扶贫新村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同步提升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综合配套服务水平,建设幸福美丽家园。
制定危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结合相关专项规划,贴近农户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适度加大对贫困户的支持,加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等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新村建设。到2015年,完成1451个彝家新寨建设,藏区新居、巴山新居等其他新村建设加快推进。到2017年,基本完成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财政厅)
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计划,健全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优先实施相关扶贫项目,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2015年,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到2017年,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制定文化建设工作实施计划,积极替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通过发展有线电视、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15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基本实现广播村村响,行政村文化活动场所设置率达到90%,基本建成以行政村农家书屋、城乡社区书屋为主干的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到2017年,全面实现广播村村响,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到2020年,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制定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实施计划,推进贫困地区建制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每个村至少培养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为村民提供信息服务。依托省统筹城乡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城乡科技信息服务站点,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村城乡信息互动、资源对接。到2015年,“四大片区”建制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培养一批信息员。到2017年,建制村基本通宽带、有1名信息员,全面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职业院校的宽带接入问题。到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通宽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科技厅、教育厅、省扶贫移民局)
四是推进能力扶贫工程。通过基础教育、能力培训等多种途径,全面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打牢脱贫致富的根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
制定教育扶贫工作实施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公共教育资源,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培育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继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到2015年,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连片扶贫开发地区中职学校主要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或《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办学质量显著提高,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能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连片扶贫开发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面、全省平均水平,所有县(市、区)实现行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普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有较大提升。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更加完善,教育培训就业衔接更加紧密,城乡劳动者都能享有高质量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职业教育促进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农业厅)
制定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计划,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和乡土人才培训,广泛开展青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加强贫困地区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职业培训,加强农村青壮年和妇女就业能力培训,启动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加强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到2015年,贫困地区农村实用技术和就业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实用技术和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20年,贫困地区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均免费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整体就业素质得到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科技厅、省扶贫移民局、省妇联、省农劳办)
五是推进生态扶贫工程。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环保工业,使生态经济成为贫困地区群众增收来源之一。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水土保持、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避灾移民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到2015年,初步遏制资源过渡消耗和环境、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新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率达到25%,森林覆盖率达到36%,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85%,90%以上珍稀濒危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到2017年,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总体明显改善。新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00平方公里,沙化石漠化土地治理率达到45%,森林覆盖率达到36.4%,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87%,95%以上的国家及省级重点野生保护动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新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37%,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到90%,草地退化、湿地萎缩、水土流失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重大生态问题基本遏制,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畜牧食品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要坚持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抓落实管理体制,按照任务到县、村为单元、分批实施、逐级验收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省重点负责规划制定、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市(州)统筹辖区内扶贫开发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加强监管,指导实施。县(市、区)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把扶贫开发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主动对接协调。牵头省直部门要积极与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对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和具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省直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牵头单位认真负责,参与单位积极主动,共同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省、市、县三级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切实把扶贫开发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保障。要加强扶贫移民机构和队伍建设,贫困地区要进一步选好配强扶贫移民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责任时限明确到有关领导和个体人员,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
(四)建强基层组织。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基层延伸,完善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选准配强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加强乡、村级负责人培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强化其勤劳致富的主体意识,发动贫困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用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上一条:四川省移民工作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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