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主要阐明了“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通气会,地区司负责人重点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怎么脱”等问题,介绍了《规划》主要内容和六大亮点。
亮点之一:对象更加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县
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扶贫必先识贫,精准扶贫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盘清,只有弄准了“扶持谁”,才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将规划范围瞄准832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56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确保扶持对象的精准精确,让已脱贫销号的及时销号,返贫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识别不精准的及时清除,《规划》还充分发挥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用,明确要求要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以确保识真贫、扶真贫、真扶贫。
亮点之二:目标更加明确,10大指标确保同步进入全面小康
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集中到一点,就是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规划》进一步细化设计了10项具体指标,除了将总体目标中提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纳入指标外,还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细化提出了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4项指标。同时,考虑到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贫困村集体经济壮大对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性,《规划》设置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指标。在10项指标中,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各占一半,充分体现了《规划》对“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的底线要求和预期引导作用。
亮点之三:路径更加清晰,8大举措解决稳定脱贫问题
脱贫攻坚战要取得胜利,关键是要找准突破口、找准路子,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只有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为此,中央领导同志提出了“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将“五个一批”拓展为“七个一批”。《规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实化了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和兜底保障等7大扶贫重点任务,同时,将社会扶贫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形成了贫困人口脱贫的8大路径。《规划》明确,要立足当地资源禀赋,通过产业扶持,帮助有劳动能力和生产技能的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帮助“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约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并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社保政策兜底脱贫。
亮点之四:重点更加突出,15大工程破解区域性贫困难题
长期以来,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发展是我国区域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老、少、边、穷”地区能否脱贫致富,是关乎我国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瓶颈之一。《规划》以“老、少、边、穷”地区为重点,通过实施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小型水利扶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网络通信扶贫、以工代赈等9大工程,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实施交通骨干通道工程、重点水利工程、重点能源工程3大工程,加强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民族地区奔小康行动、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行动3大措施,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些重大工程重大举措的实施,将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大幅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为到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提供有力支撑。
亮点之五:措施更加有力,“5+5”政策体系保驾护航
针对脱贫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才能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与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在体制机制方面,《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精准扶贫脱贫、扶贫资源动员、贫困人口参与、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问责激励等5大机制,“五管齐下”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扶持、精准脱贫、精准退出,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同时,加强考核问责和第三方评估,加大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在政策扶持方面,《规划》构建了财政、投资、金融、土地、干部人才“五位一体”支持政策,要求财政、投资、金融各类资金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同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强调贫困地区干部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更要充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队伍支撑。
亮点之六:扶贫先扶志,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光荣脱贫
无庸讳言,一些地区贫困群众“等要靠”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发展生产不积极、争当贫困户很积极的现象也由来已久。部分地方同志反映,现在党的扶贫政策很好,但部分贫困群众却不思进取,被国家的好政策养得浑身不舒服,“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这些现象引申出来的问题,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因此,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必先扶志”讲话精神,《规划》将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要求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同时,《规划》还提出,要创新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加强贫困群众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鼓励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水平,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通过上述措施,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思想观念转变,确保脱贫的稳定性、有效性和持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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