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森林公安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森林公安局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森林公安局安排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我局队伍正规化创建工作、执法质量考评、枪弹整治等各项工作,以及协助其他区县办案、经验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森林公安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2014年预算减少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单车核算制度。先审批,后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大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目前,
本单位公车保有量为1。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4.9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2、公务接待费 |
1.00 |
3、公务用车费 |
3.90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0 |
(2)公务用车购置 |
上一条:青神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林业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