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青神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青神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2年)》已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3年1月7日
青神县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和《眉山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序言
——扶贫事业成效显著。改革开放以来,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0.37万人减少到2010年的0.048万人;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296元增长到2010年的4273元。同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青神县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扶贫开发任务艰巨。我县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由于我县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扶贫标准提高后,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大幅度增加,相对贫困问题凸显,因灾返贫、因病致贫现象频发,连片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区域贫困问题突出,“插花”贫困现象普遍存在,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扶贫开发意义重大。扶贫开发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局。深入推进全县扶贫开发,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全县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全县人民全面实现小康。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扶贫开发的关键是发展,核心是发展县域经济,根本是实现富民强县。逐步提高扶贫标准,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把连片贫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增加扶贫对象收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科教扶贫,更加注重产业扶贫,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学发展,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新村建设为载体,实行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常规扶贫与连片困难地区区域扶贫相结合、扶贫开发与防灾减灾相结合、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项目扶持与提高发展能力相结合、专项扶贫与行业扶贫相结合、自身努力与争取支持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帮扶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聚合资源、逐年投入,连片开发、梯次推进”的基本工作思路,突出抓好我县连片贫困地区和部分“插花”贫困村扶贫开发,大力推进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安全饮水、新村建设、特色产业、能力提升、公共服务七大扶贫工程。
(三)工作方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形成“生存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工作格局。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做到应扶尽扶;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
(四)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扶贫政策,编制扶贫规划,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立各具特色的扶贫开发和发展模式。
2.部门协作,社会帮扶。各部门(县委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林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广电局、县供电公司等)要根据全县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分配资金、安排项目时向连片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不断完善参与机制、拓展参与领域、注重参与实效、提高参与水平。强化政策措施,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3.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帮扶、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乡镇、村直接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群众扶贫开发主体作用;建立激励机制,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艰苦奋斗,苦干实干;加强引导,更新观念,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4.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当前突出民生问题,又解决制约长远发展根本问题。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提倡健康科学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5.改革创新,扩大开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体制。实行开发与开放相结合,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共享减贫经验和资源。继续搞好扶贫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开放式扶贫新途径。
二、对象范围
(一)扶贫开发对象。以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
(二)连片贫困地区。根据地理、气候、自然条件,确定将贫困人口集中连片的龙泉山脉区作为全县连片贫困地区,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从根本上改变连片贫困地区现状。
(三)3个插花贫困村。在连片贫困地区以外,确定3个“插花”贫困村给予重点支持。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定数量重点村给予扶持。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实现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与全县同步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二)重点任务。
1.交通建设工程。到2015年,实现村村通水泥(油)路,70%的村通农村客运班车。到2020年,构建技术等级合理、内通外畅的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2.水利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保证灌溉面积率达70%。到2020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农田保证灌溉面积率达90%。
3.安全饮水工程。到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率达到95%,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
4.新村建设工程。组织编制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到2015年,实现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全覆盖。到2015年,建设新村聚居点达到175个,聚居度达到30%,危旧房改造达到760户。到2020年,新村聚居点达到352个,聚居度达到60%,危旧房改造达到1480户。同步开展庭院绿化、垃圾收集站点、公共排污设施、沼气池等人居配套建设。
5.特色产业工程。到2015年力争实现贫困户每户有一项增收项目,形成初具规模的优势特色效益产业,打造优势特色农业品牌,筑牢群众增收的产业基础。到2020年因地制宜打造“跨组联村”、“跨村联乡”特色产业带,形成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农民户户依托特色产业增收。
6.能力提升工程。到2015年,大力推进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训,培养一批青年致富带头人;彻底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到2020年,所有新增农村从业人员和所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均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
7.公共服务工程。到2015年,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每个乡镇有1所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有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全面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通宽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15年普及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村村有“6+1”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专项扶贫
(一)新村建设。叠加相关政策和项目,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特设支柱产业,实行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建设村落优美、功能完善、服务配套、特色鲜明的新型农村社区,坚持新村建设“竞争入围”、分类推进、分期分批实施。
(二)产业扶贫。增强“造血”功能,“输血”更要“造血”,把产业扶贫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来抓,夯实发展基础,通过发展解决贫困问题。按照全域产业化的理念,在龙泉山脉连片贫困地区重点发展优质林竹、水果、生态养殖三大产业,建设三个产业带,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重点培育和扶持,建立稳定长效的增收机制,以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农户增收。引导和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加强互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互助资金作用,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
(三)劳务扶贫。完善就业扶贫计划,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对农村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免除学费等特殊补贴。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拓宽致富渠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改进和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开辟新的增收门路;开展增强创业经营管理能力及后续发展能力培训,提升农村贫困劳动力综合素质。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的扶持力度。
(四)以工代赈。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乡村组道路建设,提高耕地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开展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夯实发展基础。大力推广“两池六改”,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五、行业扶贫
(一)明确部门职责。各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并完成国家和省及市确定的七大扶贫工程中本行业涉及的扶贫任务。完善定点扶贫、对口帮扶考核机制,增强扶贫帮困实效。
(二)完善基础设施。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加快中低产田土改造,开展土地平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扶持修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抓好全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快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物流配送。继续推进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普及信息服务,实施村村通有线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
(三)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农、林、牧、渔产业指导,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现状,制定和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特色农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发展近郊型农业,实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组织模式。强化与市场对接,注重加工配套,推进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逐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把旅游发展与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培育和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和地方文化特色旅游,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开展科技扶贫。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培育一批科技型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符合贫困地区实际的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
(五)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边远贫困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学校设备设施逐步达到办学标准,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落实和完善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推动农村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关心特殊教育,加大对各级各类残疾学生扶助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
(六)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贫困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优先扶持力度,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支持贫困地区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和户籍制度改革等政策。
(八)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固体成型燃料、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快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六、社会扶贫
(一)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结合“主动作为创一流、为民服务当先锋、直接服务联系群众”活动,继续做好“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活动。动员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共同推进贫困地区开发建设。各定点帮扶单位要制定帮扶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联系村挂职、蹲点扶贫,直接帮扶到村、到户、到人,努力为贫困地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建立多种类型的社会扶贫组织,搭建好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企业社会责任,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百企联百村”行动,推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规划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侨联等群众组织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参与扶贫。
七、革命老区建设
既将革命老区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内容,又要将革命老区建设来助推扶贫开发工作。在革命老区建设中要挖掘丰富“西山红军起义”的历史文化内涵,整理提炼其精神元素,将其融入到思想文化建设和县域氛围中。努力争取革命老区县纪念碑、纪念塔、纪念馆等标志性建筑的建设项目。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加快革命老区特色产业的发展,围绕“东山两水一竹、西山茶山林海、中部蔬菜走廊、畜牧上山进沟”规模发展格局。建成全省现代农业椪柑产业基地强县、全省现代林业强县、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农业产品标准化基地示范县,建成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国家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并培育以红色旅游为主的相关产业。努力把握国家对革命老区的扶持机遇,争取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加快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
八、交流合作
(一)开展广泛交流合作。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创新机制,拓宽渠道,加强反贫困领域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社会减贫理论和实践,开展减贫项目合作,共享减贫经验,共同促进减贫事业发展。县级有关部门和相关组织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扩大和发展与国内外各类组织在扶贫方面的合作。
(二)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外资引进机制。运用参与式工作方法提高引进外资项目的成功率,引进的外资项目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逐步建立贫困地区风险投资基金,用于设计符合国内外投资者、资助者思路的各类扶贫项目。
九、政策保障
(一)政策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贫困地区、扶贫对象实施的扶贫战略和扶贫政策,制定实施连片贫困区域扶贫规划。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协同作用,增强扶贫开发的综合效益。实现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机结合,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重大决策要开展贫困影响评价,重大项目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在贫困地区进行资源性开发的项目法人,负有对所在区域扶贫帮困的责任,让当地共享资源开发的成果。
(二)财税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两化”互动、“三化”联动、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等项目资金对青神的支持,加大连片区域扶贫项目争取力度。县财政设立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县财政每年在新增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的力度。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减免税费。企业用于扶贫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投资倾斜。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连片贫困地区23个扶贫村和3个插花贫困村的倾斜力度。按规定取消中央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县以下(含县)配套资金。加大贫困地区新村建设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支持力度。
(四)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推广发展村级互助资金,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完善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加强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方式。
(五)产业扶持。认真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优先向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安排。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实用技术、高科技农业产业、农作物和畜禽新品种在贫困地区推广和普及。加强贫困地区市场建设,畅通贫困地区农用物资和农产品流通渠道。支持贫困地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政策。
(六)土地使用。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鼓励贫困地区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支持贫困地区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七)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重视贫困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人才保障。组织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选派机关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任职,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的干部要制定激励政策,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发挥创业人才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
(九)重点群体。把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扶贫开发纳入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加大支持力度。关注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组织发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心支持留守妇女创业增收,采取措施保障儿童入园入学,加强身心健康服务。制定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提高农村残疾人生存和发展能力。
十、组织领导
(一)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坚持县级抓统筹、乡镇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建立片区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按照“任务到乡镇、村为单元、分批实施、竣工验收”要求,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县政府县长担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部门和重点乡镇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作为衡量贫困地区干部政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条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贫困问题。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选好带头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推进一体化”的思路,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突出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着力强化农村党员队伍的发展、教育与管理;突出提升党员干部引领发展的能力,加强农村党员和干部的教育与培训。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带领群众打好扶贫开发的总体战和攻坚战。
(三)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落实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扶贫机构及其职能,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贫困程度深的乡镇要配备专职扶贫干部。扶贫干部培训要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规划。各级扶贫部门要适应新阶段扶贫开发要求,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立足全局抓大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廉洁从政,大力加强思想、能力、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执行能力,建设一支甘于奉献的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
(四)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投向连片贫困区域和3个插花贫困村,集中用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高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和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增加直接扶持到户资金规模。创新扶贫资金到户扶持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使用扶贫资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确保扶贫对象优先受益,产业扶贫项目要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接机制。完善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合理配套扶贫开发项目费用,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扶贫捐赠款物管理,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公示制,强化审计监督,拓宽监管渠道。坚持专户、专账管理,实行审批、公示、报账、招标、终身审计等财务管理办法,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坚持财务民主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农户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决查处挤占、截留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
(五)加强扶贫调研和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对扶贫实践进行系统总结,逐步完善扶贫政策体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决策水平和实施能力。把扶贫纳入基本县情教育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学校教育的参考材料。宣传新闻单位要继续加大扶贫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画册、光碟、书籍等载体,立体、强势地宣传扶贫开发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凝聚人心,吸引更多的力量关注和参与扶贫,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建立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认真开展贫困监测。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发布工作,及时客观反映贫困状况、变化趋势和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各乡镇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本规划由青神县扶贫开发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并组织实施。
附件:1.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名单
2.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分布示意图
3.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基本情况表
4.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主要建设项目规划表
5.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分布示意图
附件1
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名单
区域
乡镇
贫困村
龙泉山脉
白果乡
何家山村
三青寺村
福全坝村
胡坝村
罗湾村
凤凰村
下瓮村
楼坊溪村
坛罐窖村
甘家沟村
白云村
河坝子镇
玉蟾村
黄莺岭村
双龙村
杨店村
安家坝村
汉阳镇
上游村
新路村
小三峡村
向阳村
瑞峰镇
中岩村
天池村
尖山村
插花贫困村
瑞峰镇
黄桷村
青杠坪村
杨柳漕村
附件3
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基本情况表
区域
行政村(个)
经济社(个)
幅员
面积
(平方公里)
总户数(户)
总人口(人)
2010年人均纯收入(元)
耕地面积(亩)
林地面积(亩)
农村专业合作社(个)
村社道路
其中:已硬化(公里)
蓄水量(塘、库、堰、池)(万方)
渠道
(公里)
村办公室
(平方米)
村卫生室
(平方米)
田
土
龙泉
山脉
23
163
138.49
14712
44037
5248
26984
19382
81759
13
550.5
121.5
226.75
287.78
1789
160
插花
贫困村
3
26
20.3
2919
8444
5200
7447
4846
4737
2
93
34
64.74
105
360
80
合计
26
189
158.79
17631
52481
5242
34431
24228
86496
15
643.5
155.5
291.49
392.78
2149
240
附件4
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
和插花贫困村主要建设项目规划表
区
域
交通建设工程(公里)
水利建设工程
安全饮水工程
村社道路
入户
道路
生产道路
水库(座)
提灌站(个)
山坪塘(口)
渠 道(公里)
蓄水池(个)
集中供水站(个)
打井(口)
饮水池(个)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
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龙泉
山脉
168
122
253
199
281.5
229.05
5
110
108
194
211
275
234
386
383
76
153
2508
3088
185
184
插花贫
困村
18
13
30
24
83
55
1
28
26
40
33
117
43
48
21
22
4
0
0
0
0
合 计
186
135
283
223
364.5
284.05
6
138
134
234
244
392
277
434
404
98
157
2508
3088
185
184
青神县连片贫困地区和插花贫困村
主要建设项目规划表(续)
区域
特色产业工程
新村建设工程
能力提升工程
公共服务工程
聚居点(个,户)
新建农房(户)
改建农房(户)
创业就业培训(万人次)
实用技术培训(万人次)
“1+6”公共服务中心(个)
专业合作社(个)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2015年
2020年
龙泉
山脉
竹产业、
优质椪柑、水产(珍稀鱼)
生态林下养鸡
60
1200
75
2100
400
800
500
900
0.1
0.2
5
6
9
6
35
30
插花贫困村
6
165
9
270
50
100
60
200
0.02
0.03
1
1.5
2
1
3
5
合计
66
1365
84
2370
450
900
560
1100
0.12
0.23
6
7.5
11
7
38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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