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来源:青神县林业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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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林区治安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强化维护林区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绿色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3名,其中勤务类辅警2名(限男性),文职类辅警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勤务类辅警: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学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文职类辅警: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优先录取文秘、新闻宣传类专业方向人员。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报考范围

户籍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具有青神县户籍或青神县居住证明人员优先(辖区派出所据警综平台实有人口登记提供居住证明)。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出生时间为1982年11月30日—2000年10月31日)。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肢体健全,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以上。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5、报考勤务类辅警须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9时至2018年11月16日17时。

(三)报名地点:青神县振兴路216号(青神县金盾保安公司),联系电话:028-38862038。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学历证书(大学本科若为函授学历的须提供最高全日制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和3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填写《青神县森林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职位调整。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报考考生在体能测试取得合格成绩情况下,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

1、所有报名的人员均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地点青神中学体育场。

2、体能测试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试成绩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附件6)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附件7)执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时事、法律。

笔试成绩于考试完三个工作日之后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青神县森林公安局公安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2:1。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社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研究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政审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单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政审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质疑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神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公示、青神县森林公安局公安信息网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青神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进行队列、纪律和法律法规、基本警务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此次招考的辅警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青神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使用和管理。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合同期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自动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一)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月。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细则》执行。

(三)县森林公安局负责对辅警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工资发放,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纪律条令》、《内务条令》等相关规定对辅警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解聘;年终对辅警人员的工作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青神县林业局、青神县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15877。

特此公告。

                                                                                         青神县林业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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