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现将《青神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实施细则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公示日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18:00止。
联系人:李松,联系电话15984322908。
邮 箱:986936740@qq.com
地 址: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青神县小南街39号)
附 件:《青神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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