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委办〔2018〕11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全县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主要目标,加快推进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等水利项目实施,大力开展水利人才培训,深化水利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水利行业扶贫,为我县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基础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保障民生工程
1.完成岷江青神县新建杨柳嘴堤防及加固黑龙大堤工程,新建杨柳嘴堤防2.3公里;加固黑龙大堤3.15公里(其中筏子渡1.55公里,南城段1.6公里);保护青神县高台乡、黑龙镇、青城镇、南城镇及县城区11.5万人和3.4万亩耕地防洪安全。完成思蒙河南城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新建生态堤防4公里;有效提高青神县南城镇、瑞峰镇防洪能力,保护1.9万人和1.8万亩耕地防洪安全,促进思蒙河水环境治理和青神县竹编产业园区AAAA级景区打造。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通过青城水厂管网延伸,实施青神县黑龙镇季时坝村和南城镇沙河村供水主管网工程,解决黑龙镇季时坝村、南城镇沙河村0.4万人的饮用水问题。项目投资240万元,安装PE管道约11.4千米。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完成项目实施。
(2)实施谭家沟供水工程,主要解决瑞峰镇天池村和尖山村1500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贫困人口104人;供水总规模为200立方米每天,年用水量为4.87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35.59万元;新建净水厂一处,安装管道12959米。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完成方案编制,第二季度计划完成招投标,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实施。
3.复兴水库扩建工程。复兴水库扩建是一项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利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5151.29万元,拟采用PPP方式实施。水库扩建后正常蓄水位提高5.29米,增加兴利库容1060万立方米,新增一条长10.9千米的县城供水主管线,供水人口达14.44万人,设计灌溉面积达到4.20万亩,灌面覆盖白果乡何家山村、罗湾村、福全坝村、胡坝村、三清寺村,高台乡南坝子村、傅塘村、麻柳村、百家池村,河坝子镇玉蟾村、双龙村、杨店村、安家坝村、黄莺岭村,受益人口2.84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436人。计划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工程招标、开始库区移民安置;第四季度进场施工,完成移民安置。
(二)产(业)水配套工程
1.全面完成官厅水库灌区配套改造试点项目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地区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工程批复投资3462.9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50%工程建设费用,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灌面覆盖青神县白果乡白庙村、五嘉坝村、楼坊溪村、下瓮村、凤凰村、栗子村、官厅坝村、白云村、甘家沟村、坛罐窑村、三清寺村和高台乡百家池村。该项目完成后将新增灌面1.01万亩,改善灌面0.56万亩;受益人口达到1.1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1038人;灌溉水综合利用率将由现状的0.544提高到0.715;实现灌溉节水量154.47万立方米。目前已完成工程施工招标,第一季度正式进场施工,第四季度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2.积极推广和支持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全面完成2018年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工程批复投资1147.66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0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247.66万元。该项目计划在白果乡胡坝村、白庙村,罗波乡小溪村,黑龙镇鸿化村,西龙镇光辉村,青城镇柳溪村实施;计划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920亩,其中管道灌溉2720亩,喷灌850亩,滴灌350亩。第一季度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和财政评审,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第四季度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水生态治理工程
2017年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项目:省级资金2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平方公里。实施地点核心区在白果乡官厅坝村。第一季度完成项目审查和批复,第二季度完成招投标,第四季度完成工程建设。
(四)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以培养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着力提高全县水利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推动全县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精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联系贫困户,加大帮扶力度,实施机关与贫困乡镇、村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
(五)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改革
稳步推进和巩固贫困地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探索产权转让,有效盘活农村水利集体资产,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投入。不断加大管护资金补助力度,各乡镇要优先将重点贫困村(社区)符合条件的小型水利工程纳入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项目建设范围,提高管护水平,促进全县贫困地区中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大水利扶贫政策倾斜力度。在项目立项上,加强对贫困村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指导,优先安排前期审查和申报立项,同时要优先将贫困村符合条件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及时申报年度投资计划,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倾斜。
(二)切实履行水利扶贫工作责任。把“三严三实”教育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水利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切实保障水利扶贫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要加强与各帮扶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争取发改、国土资源、农牧等水利建设资金,支持全县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拓宽全县贫困地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渠道,创新水利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方式,通过“项目带动、财政奖补、鼓励自建、先干后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民间资本、受益区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四)切实加大水利扶贫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和本行业先进典型及先进事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为水利扶贫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水务局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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