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青神县2024年农用地膜回收处置服务主体询价比选项目进行询价,本次采购将按照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服务主体。
一、项目名称:青神县2024年农用地膜回收处置服务主体询价比选项目。
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
三、采购机构: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青神县一环路南段101号,联系人:陈艇,联系电话:028-38811974。
六、服务清单及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农用地膜回收处置 |
50吨(最终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
服务主体对县域内种植户和乡镇(街道)回收暂存点的废旧农用地膜(农用地膜标准为0.01mm,不得高于0.02mm)进行清运回收,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做资源化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在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报价:最高限价:2200元/吨,总金额:11万元(大写:拾壹万元整)。本次项目报价包括回收清运、处置、宣传、税费等各项费用,为一次性报价。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17:00前。
(三)报名地址: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十、报价人相关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
(三)递交报价文件及必选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第三会议室。
十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选取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八、报价文件须含以下材料:
报价资料中除了报价资料外,还需要提供有关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说明:服务主体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密封,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询价比选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青神县辖区内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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