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青神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主体的公告

  
日期:2023年11月14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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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粮食作物类

(1)基地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适度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

(3)能够实施优质杂交稻保优提质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秋作马铃薯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绿色生产技术、果园中套作豆类粮食作物增粮增效关键技术(任选其一);

(4)能够提供开展观摩、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场地。

2.特色产业类

(1)基地必须是经工商部门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适度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种植面积不小于100亩;

(3)能够实施柑橘轻简优质高效栽培技术;

(4)能够提供开展观摩、培训、学习等活动的场地。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备适度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连续经营3年以上,经营面积不小于50亩;

3.交通便利,生产、种养殖条件良好,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机械设备等,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能够严格落实主推技术,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兴农致富;

5.常年从事种植或养殖业,劳动力长期保持在2人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如打字、拍照上传等功能)。

二、遴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

2.申报业主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示范基地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结果,确定示范基地;

5.签订协议书。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公告;

2.申报业主按照遴选公告要求,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示范主体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3.各乡镇(街道)根据评分标准和遴选任务(附件5),按程序、要求组织开展遴选工作,提出拟推荐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拟推荐主体,公示结果,确定示范主体;

5.签订协议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申报业主要严格按照遴选范围和条件、评分标准等要求,对照《申报要件清单》内容,认真准备申报资料,据实填报申报表和信息表,按程序依法合规进行申报。

三、资料报送

自公告之日起,请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基地和主体业主按照《申报要件清单》内容于2023年11月20日15:00前,按程序将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和种业发展股(2-5室)、所属乡镇(街道),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鑫 38861186

地 址:县农业农村局(青神县一环路南段101号)

附件:1.申报要件清单

    2.2023年青神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3.青神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粮食作物类评价表

    4.青神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特色产业类评价表

    5.青神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任务表

    6.青神县乡镇(街道)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工作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信息表

    7.青神县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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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青神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项目储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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