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23年禁渔公告

  
日期:2023年02月27日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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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做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青神县2023年禁渔期工作公告如下: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

(一)春季禁渔期。

禁渔范围为全县天然水域;禁渔期为2023年3月1日零起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

(二)全年禁渔区。

岷江小三峡长吻鮠(俗称江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全年禁渔区,禁渔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垂钓及捕捞行为。

禁渔区范围:汉阳大坝以下至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荔枝湾岷江段、金牛河青神段(罗波乡西坝至金沙坪岷江交汇口)。

(三)全年禁钓区

1.汉阳电站大坝上游500米界牌以内;

2.虎渡溪电站大坝下游500米界牌起至蚕丛大桥(岷江二桥)上游500米界牌止;

3.筒车河与岷江交汇处200米内。

二、禁止类型

在法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垂钓、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饲养家禽,严禁收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获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有关要求

禁渔期内,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将加大执法力度,对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禁渔期、禁渔区内的违规垂钓、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监督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公告的规定,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禁渔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028-38810841;13990304616

青神县公安局:110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青神县公安局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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