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社会化服务机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68号)要求,我县制定了《青神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在县域范围内遴选具有能力提供优质服务且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服务组织愿意承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的服务主体,务必于2022年10月17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和种业发展股递交报名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按时参加10月21日上午9点在县农业农村局三会议室的评审会。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员组成的专家评审组,通过公开评审方式,择优选择有服务经验、服务能力强、农户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7家(其中含2个集体经济组织),并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请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工作。
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13990380695
附件:1.青神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青神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范本)
3.社会化服务主体应具备条件
4.服务组织参加公开评审时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5.2022年社会化服务组织公开评审评分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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