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眉山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眉农函〔2021〕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青神实际,草拟了《青神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形式对公示对象进行情况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公示单位: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南段101号
联系方式:028-38812826
附件:《青神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拟注销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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