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1〕44号)精神,下达我县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万元,现将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28-38865151;
意见收集人:徐靖,电子邮箱:1142638227@qq.com;通讯地址:一环路南段101号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4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青神县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集中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8月农机购置补贴系统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