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10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集中脱产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骨干人才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遴选名额
承担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骨干人才培训的机构不超过3个。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院校、科研单位(单位必须是川农业函〔2018〕665号文件上的),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配套设施设备及良好的食宿条件,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四)具有专人负责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五)愿意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
2.培训方案(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发展股。
四、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五、遴选程序
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发展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集中培训机构。
联系方式: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种业发展股,王丽霞028-38861186,电子邮箱:1512951260@qq.com。
附件:1. 青神县2021年基层农技人员市级集中培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2. 川农业函〔2018〕665号:基层农技员培训通知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3日
上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青神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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