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具体布局的通知》(N〔2021〕-11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拟在全县共布局四个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网点,青竹街道、高台镇、西龙镇、罗波乡各设立1个,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向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南段101号。
联系方式:028-38811974。
附件:青神县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布局统计表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二0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青神县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和规划布局统计表
具体布局 |
最高限额(家) |
备注 |
青竹街道 |
1 |
在重要水源及其涵养区不设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在果菜茶和中药材主产区不设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
高台镇 |
1 |
|
西龙镇 |
1 |
|
罗波乡 |
1 |
|
全县小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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