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11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县纪委028-38811535,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28-38810841。
附件:1.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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