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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年06月03日  来源:水利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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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7日,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刘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青神县水利局巡察反馈问题(县委第二巡察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对巡察整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2023年8月8日召开县水利局巡察整改专题会,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2023年8月21日再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2023年10月24日召开县水利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本次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巡察整改总体完成情况。我局党组对反馈的四大方面的16个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制定了整改措施128条,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的有15个,正在整改中的有1个问题1个小项,建章立制15个,批评教育6人,追缴回资金36827.12元。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情况:2023年5月8日,制定了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等。6月2日,整理汇总了2012年-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共计8类39条。5月29日、8月28日、9月15日,局党组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民法典涉水法律条文,并结合水利工作提出了贯彻意见。6月8日、7月28日、9月25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分别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内容。3月20日、6月12日、10月16日、10月30日,开展“青水周学”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四川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等涉水规章制度。截至目前,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涉水重要法律法规文件的党组会议共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1次、青水周学4场。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1)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开展党建相关工作。具体为:2023年8月2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讨论研究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和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要求。2023年5月8日和9月28日,均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把关会议发言材料,按计划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2023年10月24日,严格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印发了《青神县水利局关于成立重点水利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制定了重点项目倒排工期表。已成立冲天槽工程项目项目工作专班,加强与项目业主、各参建单位和青竹街道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75%;复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已完工。(3)召开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办法》(川水行规〔2023〕2号);对享受直发直补资格移民户籍信息开展自查,于2023年9月25日以青水函〔2023〕80号文件向县公安局去函请求协助核查,并于11月6日收到公安局回函,反馈温某某与温某某为同一人,且温某某已销户。(4)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交流思想、促进工作。截至目前,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12次、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15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8次。(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明确局机关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印发《2023年青神县水利局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并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四是制定2023年中心组计划,严格会议流程和会后归档,2023年6月8日、7月28日、9月25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分别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等内容。五是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风险,2023年8月28日、10月16日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分析研判了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风险,研究阶段工作重点。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组领导力弱化。

整改情况:(1)“十三五”规划未按期完成的目标已列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岷江左岸青神县汉阳镇汉阳场社区段堤防工程目前可研已审待批,预计2026年实施;岷江右岸青神县罗波乡段堤防工程目前已完成可研待审批,预计2025年实施;岷江左岸青神县汉阳镇小三峡村段堤防工程和岷江左岸青神县沙河坝段堤防工程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青神县思蒙河西龙镇长池段鹰台防洪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30%;青神县思蒙河青竹街道白塔大兴段防洪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待审查;青神县思蒙河青竹街道光辉段防洪治理工程正在进行初设编制。(2)已开展全系统国有资产大排查,做到账实相符;已开展谈心谈话,对负责国资管理的同志进行提醒提示,进一步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精神,加强党组核心领导力的传导。(3)充分认识审计工作重要性,规范单位审计行为。2023年7月19日,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3月31日,印发了《青神县水利局2023年度内部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明确了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为重点,同时开展单位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等。2023年10月7日,以“青水周学”为平台组织本系统业务骨干学习了《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进一步规范涉水项目建设过程。(4)重新修订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并收集整理,已初步形成水利局工作制度汇编;加强督导检查,县防汛抗旱服务中心加强汛期值班值守检查,并规范完善了值班工作记录,各水管单位水位记录表和安全记录表填写规范;加强教育引导,对防汛值班、“三重一大”的执行等制度的要求进行了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干部主动遵守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牢。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5月5日、8月28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开展水利系统廉政风险排查,紧扣部门、股室、个人工作职责,深入查找风险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防控措施。(4)多形式开展廉政即时教育,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微信工作群等开展廉政知识宣传10余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1)进一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青神县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加强贯彻落实;开展全系统国有资产大排查,分别就公车、办公设备、水利工程建筑设施及用具、新建项目资产、防汛物资等分类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登记、移交、报废及出租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管理。财务室不定期下到各下属单位和股室,认真核对清理并进行系统动态管理;开展业务培训会。结合日常检查及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5月22日,专题就固定资产管理在青水周学组织学习,让下属站所工作人员知晓并熟悉固定资产管理具体要求,做到业务熟,家底清,职责清;严格按照资产报废相关规定,开展青龙水库、鸿化堰资产报废处置,做到账实相符。(2)根据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全面清查,逐一落实,据实整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并统一报局机关财务审核入账,确保物资账实相符;提高防汛物资管理能力,完善物资拨付手续,规范建立物资领取登记台账,定期盘点核账,易耗和无法回收物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程序逐级申请上报依法依规处理。(3)规范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管理,开展全系统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清理,确保出租收益足额规范缴入县财政。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财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1)已建立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正在与公司协调出具发票。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坚决杜绝白条支付问题再次发生。(2)对全系统工会会员及会费缴纳情况进行了清理,做到应缴尽缴,使用规范;严格工会经费报销审核程序,超范围、超标准的不予报销;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学习。(3)严格财务报销,认真做到支出规范有据,做好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其中第二、三项已完成整改,第一项已建立完善相关财务制度,正在与公司协调出具发票。

7.监管有漏洞,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1)经充分研讨,实行价格认定收储制,进一步加强砂石资源监管。建设用地范围内砂石(弃料)价格有争议的,先经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砂石(弃料)颗粒分析报告,再经县物价局或评估机构认定砂石价格,并由县砂石中心召集县国资中心、项目牵头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建设单位等现场共同确认后,最后报经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依规处置,确保砂石资源不流失;最近监管的滨江一号房地产项目、农贸市场改建两个项目均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砂石颗粒分析报告,评估价格后,作为上领导小组会议定收储价格的参考依据。并通过督促青发展公司与项目业主签定接管协议,提交监管方案,联合项目上级主管部门,落实好行业监管,青神县工程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管理模式已形成共识,过程监管无漏洞。(2)已于2023年8月24日到朱某某家及其所在村委会对朱某某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其所在村委会出具了朱某某家庭困难证明;2023年9月15日,局党组会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中止执行朱某某非法开采砂石案行政处罚决定,从作出中止执行决定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定期核查朱某某有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能力,若朱某某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县水利局将恢复执行朱某某非法开采砂石案行政处罚决定;若朱某某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县水利局将不再执行朱某某非法开采砂石案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9月16日,县水利局副局长代表局党组对该案件经办人员进行批评谈话,要求以此为鉴,认真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项目实施不规范。

整改情况:(1)已成立冲天槽项目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项目前期工作中,切实加强土地、水保、环保、稳定风险评估等决策论证,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组织召开复兴水库扩建工程项目验收推进会,复兴水库扩建工程二标段已于2023年9月22日完成完工验收,三标段已于2024年2月1日完成完工验收;加快推进鸿化堰灌区整治与节水改造项目,截止2月底,已完成10KM南干渠整治工作。(2)召开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对青神县官厅水库灌区配套改造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集体学习《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规范编制招标文件,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对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申请文件等进行认真审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3)复兴水库扩建工程一标段工程款超额支付问题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超额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利息损失进行了核算,目前利息损失已追回;复兴水库扩建工程三标段的工程预付款扣回是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全部扣回,在进度款实际计量支付时每期进度款均未低于25%。(4)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在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下浮比例;制定《青神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管。(5)组织学习了《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暂行)》,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程序和招投标行为,严格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杜绝招标文件与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出现;严格按照变更管理办法,依法按程序审批变更事项。(6)召开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对青神县2019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集体学习青府发〔2020〕4号等文件,确保严格按程序支付各类款项,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青府发〔2020〕4号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条款,及时规范支付各类款项。(7)预付款已在进度款中及时全部扣回;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在实际支付中扣除暂列金;在以后的施工合同中合理约定各类款项支付进度和比例,并设置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1)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学习及执行,严格报账审核制,凡是1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议定的,一律不予报销。(2)目前,全县水库水面管理权已移交农投公司,到期的水库已不再由原水库管理员进行管理,且西山片站已撤销;召开巡查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对原西山片站站长进行通报批评,并集体学习“三重一大”制度有关知识,确保“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到位,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已协调合同双方完善复兴水库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重编本)合同签订时间。(3)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水利建设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并定期抄送党组会议纪要。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支部换届选举违规。

整改情况:(1)2023年10月12日,组织水利系统党务干部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培训。(2)2023年10月10日—27日,对下属党支部开展业务工作指导。(3)2023年1月17日召开机关党委党员大会选举局机关纪委,2023年7月17日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机关党委,均做到了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1)约谈相关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责任人,对未及时收缴党费的鸿化堰支部党务干部,严格按相关程序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2)开展党费收缴工作集中清理和专项检查,重点对2023年至今各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查,未发现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3)2023年10月12日,组织水利系统党务干部开展党费收缴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受处分的领导干部未按规定通报。

整改情况:(1)2023年6月27日,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其中关于处分决定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提出了各下属单位认真学习和从事人事、纪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专项学习的贯彻落实意见。(2)2023年6月29日、7月3日、10月16日,分别在局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上对今年受处分的同志受处分情况进行了会议通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抓好相关工作纪实管理。(1)2023年10月10日—13日,局机关党委对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查阅了2023年支部手册、活动记录等资料。(2)分别于2023年8月、9月对巡察发现党建资料保管不善的河湖中心支部、东山片区支部、鸿化堰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选人用人和编制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选人用人方面,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3年5月18日,局党组会通过了干部交流议题,并按《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新选任中层干部进行考察,对个别中层岗位超年限干部进行轮岗交流。(2)开展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挂牌机构名称自查清理,经查水利水保股(河湖管理股)与批复文件不一致的问题系职能划转后河湖管理股自动撤销,无需挂牌;水政水资源股(水政监察大队)、县防汛抗旱保障中心严格按批复文件进行挂牌。全面梳理核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对其宗旨、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的青神县水利站、青神县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站、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中心等7个下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内容进行变更登记,目前已全部变更完毕,并放置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涉密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提高保密意识,加强涉密管理,严防泄密风险。动态更新了涉密人员台账,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后及时更新了涉密人员信息,对新到岗涉密骨干和离岗涉密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完善了相关手续。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6.巡察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切实扛起巡察整改责任,全面细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2023年5月29日,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2023年8月8日,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相关事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青神县水利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责任,细化了整改措施;8月21日,再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讨论确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三是2023年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整改不力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原因、深挖根源,紧扣问题实质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情况

(一)促进党组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紧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同项目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促进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整改落实作为抓党建、抓项目工作契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项目管理,为下一步的工作改进指明了方向。

(三)促进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强化思想武装,建立和完善学习机制,通过“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机制引导和规范约束,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引导党员干部经常检视自身作风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促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巡察整改,我局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班子成员要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斗志推动水利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突出向题导向,全面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职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面规范项目资产管理,以“钉钉子”的精神,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巡察整改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新发展阶段,立足改革创新,不断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服务、管理、监督、执法等,奋力实现新时期青神水利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38811540;邮政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中岩路77号。

中共青神县水利局党组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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