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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县级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2年09月19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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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水函〔2019〕329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细则〉的通知》(川水函〔2020〕1361号)等相关文件,目前,我县限期退出类电站已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并按要求进行了县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清理整改小水电名单及任务

电站名称

综合评估分类

整改任务

青神县饶滩水电发电厂

限期退出类

解除并网协议,停止

发电;拆除机电设备、厂房。

二、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青神县水利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28—38811540

联系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中岩路77号

 青神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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