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青神县农村饮水供水总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6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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