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按照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5日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审批(服务)业务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届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业务股室不再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地址
青神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窗口(青神县鸿化路北段198号财富中心3号楼)
二、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敏
联系电话:02838830437
四、审批(服务)事项详见附表
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单位名称 |
事项类型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备注 |
县综合 执法局 |
行政许可 |
1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个人、单位 |
行政许可 |
2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个人、单位 |
|
行政许可 |
3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单位 |
|
行政许可 |
4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个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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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个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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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6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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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1 |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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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2 |
临时便民服务摊点设置 |
个人、单位 |
上一条: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成本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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