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已于2017年12月7日通过了青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4次会议。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青神县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规划区、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规划区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相一致。范围包括青城镇和南城镇全镇域,黑龙镇的青竹村、茅林村、新平村、游滩村、五梗桥村,西龙镇的长池村、江滩村、马槽寺村、光辉村、钟家山村,瑞峰镇中岩村北部,白果乡的坛罐窑村、甘家沟村、楼坊溪村,以及高台乡的诸葛村、百家池村,总面积101.3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1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2017年—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三)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四)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针对现状问题,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
(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根据雨水径流量和径流污染控制的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分解到排水分区;中等城市和小城市要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并提出管控要求。
(六)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河湖水系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建议。
(七)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八)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的要求。
此次公示期为30日,从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18日止,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意见(附上联系电话及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送青神县城市规划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6573121,36573127,电子邮箱:793856835@qq.com。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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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海绵城市生态空间格局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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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海绵功能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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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西龙组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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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机械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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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城北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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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滨江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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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老城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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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分区管控图-竹编产业园片区 |
上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青神县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规划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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