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彩虹桥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8月1日申请对青神县彩虹桥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地址:青神县万景中岩广场安置区三号楼二层13-19号),进行消防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建筑位于万景中岩广场安置区三号楼二层,建筑层数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1.5米,原建筑已竣工验收合格。本次装修改造面积402.5平方米,位于原建筑2层,包括平面房间分隔改造、平面装修(地面、顶棚)、立面(墙面)装修,装修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等。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青神县彩虹桥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米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施工图审查单位:成都西南华宇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一类,施工单位:四川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四川省蓝威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确定为检查对象。
2023年8月3日
建设单位签收:
2023年8月3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上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30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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