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住建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27号)

  
日期:2023年08月03日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分享: 

青神刘氏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8月1日申请对青神刘氏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地址:青神县学道街17号),进行消防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建筑位于青神县学道街17号,建筑层数地上4层,建筑高度13.0米,原建筑已竣工验收合格。本次装修改造面积120.0平方米,位于原建筑1层,包括平面房间分隔改造、平面装修(地面、顶棚)、立面(墙面)装修,装修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包括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等。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青神刘氏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施工图审查单位:成都西南华宇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一类,施工单位:四川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二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四川省蓝威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确定为检查对象。

2023年8月3日

建设单位签收:

2023年8月3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上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28号)

下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26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