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59号)要求,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对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局属各单位、股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县信息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建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 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竣 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兰平昌 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
余泽云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葛月丽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波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任 和 县政协办副主任,抽调县住建局帮助工作
张 译 县房管局局长
成 员:宋海燕 局办公室主任
郭玲池 计财股股长
郑 林 行政许可股股长
彭 利 项目办主任
刘 江 建设股股长
赵 宇 规划局副局长
江卫兵 质安站站长
肖 耕 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
郭成华 村镇中队队长
李晓燕 城建档案室主任
任 杰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阳 彬 接访办副主任
杨小红 监审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宋海燕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监审股副股长杨小红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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