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县民政局按照县纪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局纪检组组长负责实施。
二是及时安排部署。8月28日,召开了局职工会,安排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印发了《青神县民政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四严查、一纠正”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责任追究等。
一严查民政窗口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态度生硬、简单程序复杂化、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二严查利用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敛财等问题;
三严查在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优待抚恤、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工作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严查利用办证和社团登记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纠正村(居)务公开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三是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针对在前期工作中已经发现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救济款和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拟从工作流程、监督检查、审核机制、资金发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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