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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青神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卫计发〔2017〕46号

  
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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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计生办,县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017年青神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4日

2017年青神县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实施绿色发展克难奋进年,是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在全省率先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方针为指引,以1231工作思路为抓手,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药械供应保障体系,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抢抓机遇、科学谋划,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爬坡奋进,为加快推进建设幸福美丽青神,续写青神卫计事业的新篇章,再创新辉煌。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聚精会神抓党建,全面助推卫计工作开展。

着力构建“八个常态长效”,推动党组织党内生活和组织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强化党务公开,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基础,加强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以五星级标准化支部创建工作为载体,强化组织建设与阵地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争先创优、“双联”和精准扶贫工作为主题,深入开展新一轮“走基层”活动,充分发挥卫计系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建带群建为抓手,加强和改进机关统战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卫计队伍。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县、县委十四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建“一岗双责”,强化“两类三级八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执行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纪问责,深入开展“两个巡查”,加强监督制约,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狠抓反腐倡廉经常性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九不准”等规定,开展医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医院行风巡查、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进一步优化医院医德行风建设,坚决杜绝不良现象发生。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收受药品、耗材、疫苗“回扣”专项整治,做好行风教育培训和行风评测,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卫计队伍。

二、创新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强化管理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出台《青神县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5年项目县中医医院新建业务用房建设10月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7年项目县人民医院新建业务用房6月底前开工建设、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及储备项目入库和调整工作。完成对上争取任务5000万,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

2.持续改进医疗服务。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重点,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持续改进大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重点做好日间手术、预约诊疗、临床路径、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急诊急救等工作,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患者就医满意度90%以上。推广和规范三医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创新和完善便民惠民服务,组织“三下乡”和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加强医疗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逐步实行第三方评估问责;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3.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强化质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逐步建立与市、邻县同质化的医疗质量管理指标和标准体系。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复查,青神县人民医院通过“二甲”复评。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强化“三基”培训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加强对临床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和指导,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医疗技术应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巩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成效,切实加强院感管理,强化区域化消毒供应集中管理工作。开展医疗质量分析通报和公示,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4.提升基层诊疗能力。推进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规范化建设,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继续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70%,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村卫生室。落实《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拓展签约服务内涵,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4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纳入考核体系,基层诊疗量提升5%以上,对连续两年被省通报批评诊疗量下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加强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结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心下沉,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规范开展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5%以上,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90%以上。

5.控制医疗费用增幅。加强公立医院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纳入目录管理药品处方全覆盖实施处方点评。实施医疗大数据分析,严密监控特定病种、特定人群、特定科室医疗费用增长动态,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内控制度,定期开展医疗费用变化分析评估和通报公示。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严格控制在7%以内。

6.促进中医事业振兴发展。

(1)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深入解读立法背景、基本内容、主要制度,结合国家、省制定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分类考核、经典名方注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炮制及制剂备案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规范等配套法规制度,切实加强我县中医药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中医药行业综合改革,完善中医分级诊疗制度,创新中医诊疗模式,逐步扩大中医医疗联合体。县中医医院继续巩固“二甲”成果,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角建设,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中医药服务监测常态化。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继续推进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康复科建设,力争申报1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结合市级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启动我县中医质控中心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完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工作机制。

(3)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县中医医院持续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加强医教协同,推进全县中医药人才和技术技能型骨干培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师承制度,加强中医药产业人才培训。加快培养中医全科医生,推进西医人员学习中医药知识。加强医研协同,加强中医药科技项目引进,推进中医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4)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推动中医医养融合发展,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合作试点,进一步加强中医老年病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建设。进一步探索深化中医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开发具有县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

(5)推动中医药合作交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川派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研究。推进市内、市际间中医药区域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形成合作实效。继续巩固“省级中医先进单位成果”。

7.强化城乡对口支援。全面完善和落实卫生计生对口支援政策,综合采取干部交流、挂职锻炼、技术下乡、远程医疗等方式,实施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对口支援。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就业,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基层医院服务。大力推进青年医师下基层工作,力争支援范围覆盖全县乡镇和社区。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完善通报约谈制度。

8.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实施“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工程”,推进卫生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发展。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医规范执业。

9.发展新型健康业态。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培育和储备具有行业引领和导向示范作用重点项目,突出抓好中医医养结合发展项目建设,依托滨江新区开发,利用县中医医院资源和区位优势,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我县的中医康养中心。探索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加强医疗与养老机构间协作,探索跨社区、跨城区医养融合服务连锁经营,发展“互联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动健康服务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落实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发展政策,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和中医药与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以医疗、健身、旅游、养生等为业态的健康服务业发展格局。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健康服务业,重点发展医疗、医养融合、健康体检及咨询、健康保险等投资领域,推动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加快覆盖全县的健康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二)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制定《青神县“十三五”传染病防治规划》,坚持“预防在先、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党政主导、群防群控”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防控措施。推进疾控机构编制落实,县疾控中心完成二级乙等机构等级评审。100%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承担疾病预防控制(预防保健)科室。深化免疫规划工作,做好预防接种门诊在线查询标注维护,抓好常规免疫和补充免疫,继续保持高接种率,做好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做好传染病防控,确保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市平均值。完善重大疾病防治机制,落实各项艾滋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控,强化感染者随访管理和病人有效治疗,培育提升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服务能力,培育提升社会组织参与防艾能力;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和管理,提高结核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巩固全县血吸虫病消除成果。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做好死因监测、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伤害监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推进县医院设置精神科(精神科门诊、心理治疗门诊),做好省、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进一步提升患者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巩固地方病消除成果。做好职业病防治、饮水、环境和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巩固全县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全覆盖。

2.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妇幼保健院要争创“二甲”医院。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危急重症急救能力建设,规范产儿科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提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扩充产儿科床位,落实产儿科分级诊疗,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强化爱婴医院监督管理,规范开展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10万、6‰、8.5‰以下,剖宫产率控制在42%以内,提高妇幼健康均等化水平。规范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效提供“七免一补”一条龙妇幼健康服务,“两癌”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婚前医学检查率85%以上,孕优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95%以上。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年内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全县新创1个省级卫生乡镇、6个省级卫生村。完成病媒生物单项考核,达到病媒生物防制C级标准。大力推进健康促进,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启动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示范点建设。推动公共场所控烟,增强控烟履约成效。

4.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贯彻落实《四川省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十三五”规划》。加强基层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和指导。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县级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应急库,开展1-2次应急技能培训和1次以上应急演练,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做好鼠疫、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防控,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妥善处置率100%。

5.强化食品安全监测。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强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改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

三、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三项改革

(一)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以城乡医联体、农村医共体、专科联盟为主要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远程医疗提质增效,实现与省三级医院对接,逐步实现省、市、县、乡远程诊疗互联互通,促进优质资源下沉。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建立完善双向转诊机制。贯彻国家、省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提升医师多点执业数量和效益。强化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大型医院诊疗量,县级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90%以上,县域就诊率90%以上。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格局。

(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市政府办《眉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医改示范县建设。巩固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建立完善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三合一”机制,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基数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贯彻国家《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持续实施院长聘任制、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动落实医院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预算执行、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探索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抓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监测评价。

(三)健全药械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保障分级诊疗用药需求,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控制药品采购占比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开展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体外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阳光挂网采购。强化药械供应保障全程监管,严控贵重药械采购使用,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械;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阳光积分考核,坚持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定期通报约谈,保持药械采购阳光积分排名领先。

四、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倡导适度生育、科学养育。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控,准确研判人口发展态势。加强生育秩序整治,切实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推动出生人口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全员人口信息互联融合,实现“三库”互联互通。积极妥善处理计划生育遗留问题和信访维稳问题,及时回应百姓关注热点。

(二)优化计划生育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服务需求调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认真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深化网上办证,积极推进“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倡导推行全程代办服务。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强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提升基层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加强省、市统计监测点工作,提升统计质量。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加强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药具随访率达95%以上,药具发放获得率达100%。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三)促进计生家庭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确保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资金兑现率100%,实现应奖尽奖、应助尽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慰问制度。督促落实“一对一、多对一”联系人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联系慰问特殊家庭活动。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趋于正常。

(四)做好流动人口服务。深化网格化管理,健全乡镇(街道)一村居一网格员管理服务网络。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部门和区域协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90%以上,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达95%以上。加强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开展健康服务需求调查,促进流动家庭发展。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

五、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贯彻《眉山市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保障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巩固落实“全面识别、全面参保、全面减负、全面监管”等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识别的医疗扶持、全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保险等“八个100%”,大力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

(一)提升服务能力。基本补足配齐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全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贫困村政策外多孩生育率进一步降低。

(二)落实全面救治。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免费救治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确保95%以上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三)确保全面减负。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和“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结算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建立完善财政兜底保障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慢性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六、强化综合保障能力建设

(一)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法律七进”、重大节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主动公示部门权力清单,主动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健全党组、局办公会依法决策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参与等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规范前置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人员、权力“三集中”。

(二)强化综合监督和环保工作。整合基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卫生监督依法治医,加强医疗机构日常巡查,深化血液安全监管,推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饮用水卫生等专项监督抽检,确保实现辖区卫生监管全覆盖,按年度计划强化二级医疗机构抽查监督。重点建立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办案制度,抓好涉医大案要案查处工作。对《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进行业系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格规范医疗废水排放,严格规范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优化行业环保处置设备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行业环保形象。

(三)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联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探索县、乡联动试点,鼓励实施“乡招村用”、“县招乡用”。加大公开招聘力度,逐步补足配齐基层卫计人员,基层空编率在15%以内。推进卫生计生人才培育,积极争取开展“农村医学生订单定向培养”,做好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计生领军人才开发、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开发、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卫生计生人才整合和专家下基层等“六大工程”,推进“四个职业素质”提升。鼓励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历教育和职称晋升考试,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95%。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计提”落实情况督导。

(四)加快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全面建成县级平台并完成辖区医疗机构接入,6月底前完成与市级平台对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整合,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卡环境改造,实现患者就医、报账“一卡通”。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着力打造一批互联网医院。全面普及远程医疗,大力开展远程会诊、诊断、诊查、监测等四大类服务,实现增量提质。探索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100%的二级以上医院建成数字化医院。做好关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协同推进“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五)促进卫生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协同高效的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以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科技专项、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为重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为建设“幸福美丽青神”提供动力。强化市级医学重点专科申报建设。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强化卫生计生舆论宣传。拓展卫生计生理论宣传平台,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宣传报道。围绕建设“幸福美丽青神”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加强卫生计生与教育体育、文化等部门联动,做好主题宣传,共同推进大健康环境的形成。充分发挥自媒体作用,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及典型经验、改革成效和健康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传递行业正能量。全年省级以上主要媒体发稿20篇以上,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稿40篇以上。构建覆盖全系统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和舆情应对体系,及时有效引导舆论方向。发挥权威主流的健康宣传平台作用,促进健康教育。抓好行业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全县医技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参学率100%、学分达标率95%。

(七)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卫生计生民生工程任务。扎实抓好白果乡坛罐窑村和三清寺村精准扶贫的联系指导、驻村帮扶、民生改善等重点工作,确保联系村按时实现脱贫。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抓好信访稳定和社会纠纷大调解工作,定期开展稳定隐患、纠纷隐患排查和社情民意调查,实现信访“四零一不”(零进京、零到省、零到市集访、零聚集,不出事)目标。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血液质量安全。推进干部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保健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各项重大医疗保障任务。规范院前急救,提高急救急诊服务能力。抓好卫生计生统计工作和财政账务资金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保密教育培训,扎实做好保密工作。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抓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工、青、妇、团等工作。抓好医疗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可防性治安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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