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28日  来源:卫生健康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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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举报对象:各级各类医药领域具有许可审批审核权限的行政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医药企业(药品试剂、设备器械、医用耗材等厂家)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代表等。

三、举报内容: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的腐败问题;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接受医药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牟取利益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四、举报电话:028—3886290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举报邮箱:qswjjyzg@126.com

六、通信地址:青神县育艺街62号(青神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邮政编码:620460。

七、相关要求

(一)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科室、人员、具体事项内容,并附相关旁证材料,以便核查。

(二)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

(三)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青神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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