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医疗机构向我局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予注销,现将拟注销内容公示如下。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青神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育艺街62号,联系电话:028-38862812。
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9日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医疗机构地址 |
1 |
青神县高台镇富塘村南坝子第二卫生室 |
袁发荣 |
511425020835 |
青神县高台镇富塘村 |
2 |
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第三卫生室 |
商国安 |
511425011835 |
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 |
3 |
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小溪卫生室 |
谢云华 |
511425011935 |
青神县罗波乡宝镜村8组 |
4 |
青神县西龙镇新农村江滩第二卫生室 |
游明华 |
PDY00056-251142519D6001 |
青神县西龙镇新农村6组 |
上一条: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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