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医疗机构。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青神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育艺街62号,联系电话:028-38862812。
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9日
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医疗机构地址 |
1 |
青神王士雄聚元堂中西医结合诊所 |
钟发楷 |
511425005323 |
青神县青衣大道中段康苑茗城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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