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我局拟依法注销以下医疗机构。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与青神县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联系,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育艺街62号,联系电话:028-38862812。
青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1日
依法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登记号(代码) |
医疗机构地址 |
1 |
青神博爱诊所 |
李小平 |
511425004815 |
青神县河坝子镇 |
2 |
青神玉向口腔诊所 |
叶先伟 |
511425002515 |
青神县青城镇南街108号 |
3 |
青神县国营星华仪器厂医务室 |
彭旭峰 |
511425009112 |
青神县黑龙镇 |
4 |
丹甫公司卫生保健所 |
王东荣 |
511425009212 |
青神县黑龙镇丹甫有限公司 |
5 |
青神宏济生中医综合诊所 |
曹平清 |
511425005322 |
青神县青城镇川主庙街17号、19号 |
6 |
青神曾氏牙科诊所 |
曾运成 |
511425002715 |
青神县青竹街道西街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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