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生态文明创建
1.科学研判,准确定位,编制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规划;制定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实施意见;召开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启动会、推进会、协调会。(待相关指标确定后再迅速召开会议,制定规划)
2.推进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宜居、生态旅游项目实施。
3.研判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指标、现状、问题、对策和措施。
4.划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生态保护红线。
5.完成乡镇环保所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建设。
6.完成白果乡、罗波乡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
7.加大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营造全域生态、锦绣青神的氛围。
(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1.制定2016年青神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实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6家;完成2家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3家企业清洁生产;5家企业挥发性污染物治理。
3.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建成坤达机动车环保检测线。
4.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杆-槽-肥综合利用工作。
5.综合施策,治理城市扬尘、道路扬尘、建筑扬尘。
6.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三)开展水污染防治
1.深化流域综合整治,以岷江、思蒙河、护城河、鸿化堰(青神段)为整治重点,以强力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物为主攻方向,坚持落实“谁污染谁治理”,制定2016年青神县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2.严格执行青神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规定。
3.治理规模化奶牛场3家,其它畜禽养殖10户,新建发酵槽30个。
4.完成乡镇污水处理站、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协助整体移交城市污水处理厂。
5.开展岷江、思蒙河、金牛河(青神段)流域断面水质监测。
6.全面加强监管,试点推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工业企业污水、乡镇生活废水达标排放。
(四)努力办好民生实事
1.实施岷江流域污染综合防治(青神段)项目。
2.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绩效评估。
3.完成复兴水库扩容、虎渡溪航电、岷东大道、汉阳旅游综合开发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五)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1.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第三方运营,完成省、市政府对我县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考核任务。
2.完成省、市政府对我县生态补偿、断面考核任务,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
3.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削减量控制在目标值以内,确保完成市政府对我县总量减排考核任务。
4.完成省厅、市局、县委县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感恩为先、责任为重、自律为大活动,抓班子,带队伍。
2.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提在前面,抓早、抓小,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3.继续推行依法行政、行风评议,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落到实处。
下一条: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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