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
根据《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委办〔2019〕84号),经局党组2020年7月17日研究决定:
聘任吕莉莉同志为办公室负责人;
聘任童丽珍同志为水生态环境股负责人;
任命陈素琼同志为大气环境股股长;
聘任刘雪华同志为土壤生态环境股负责人;
任命鲁永强同志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股股长;
任命尹念辅同志为县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任命周艳同志为县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任命周文浩同志为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刘灿同志为县污染物总量减排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任命廖维同志为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童丽珍同志办公室负责人职务;
吕莉莉同志农村股股长负责人职务;
周文浩同志生态保护股股长职务;
廖维同志政策法宣传股负责人职务;
周艳同志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昌晓峰同志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卢俊同志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中共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7月27日
下一条:关于童丽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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