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青神县环保局综合科反映。
电话:028-38811202
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环保局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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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与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王电成 |
青神县青城镇工业集中区与美路1号 |
正式排污许可证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60035 |
有效期至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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