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药械化不良反应与事件监测报告数255例,其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189例(含新的严重病例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5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8例;县、乡医疗机构报告数238例,占全县报告数的96.4%。
全年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医疗机构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康达骨科医院、青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罗波乡卫生院、白果乡卫生院、东成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完成或超额完成的医疗医疗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2017年度,我县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且从总体数量和质量上较2016年有所提升,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部分单位对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不够重视,上报数量较少或零报的情况,突出表现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严重偏少或无。
2、部分报告填写不规范,不良反应/事件过程描述过于笼统或描述不清,如患者基本信息填写不全,发生不良反应的时间未注明,采取的措施描述不全等。
3、部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不及时,存在未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的情况。
希望各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总结2017年度各自工作情况,切实提高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监测和上报工作力度,努力提高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和质量,力争2018年药械化不良反应与事件监测工作实现新突破。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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