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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年10月09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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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对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出部署安排。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制定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8年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出部署安排。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省委主要领导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并将研制《实施意见》列为2018年度我省重大改革事项。

二、研究制定过程

一是成立协调小组。今年3月,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书、教育厅厅长任组长,教育厅、省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分管同志任副组长,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实施意见》起草协调小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安排。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组成多个调研组,分批赴各市(州)和高校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当前各地中小学校和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详细听取和收集地方有关部门、学校和校长及教师代表关于推进新时代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不断对接完善。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改革要求,立足省情教情实际,广泛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做法,并与省级相关部门深入沟通、反复对接,力争我省改革举措有亮点、有特色,切实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我省全面落地落实。

四是多方征求意见。先后征求全省21个市(州)教育行政部门、109所高校和7个省级部门意见,听取有关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代表50人的意见和建议;经合法性审查、教育厅党组集体研究,最终于2018年8月27日,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六个部分,9000余字。

第一部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师德建设;坚持优先发展,强化保障措施;坚持改革创新,优化体制机制;坚持定向发力,分类精准施策。

三是目标任务。近期目标:经过5年左右努力,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远期目标:到2035年,全省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十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千计的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体制机制科学高效,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第二部分,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确定三项重点建设任务,即: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第三部分,大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确定五项改革任务:一是以深入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契机,大力加强师范教育;二是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三是推动建设高素质善保教的幼儿教师队伍;四是推动建设高素质双师型的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五是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

第四部分,切实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确定六项改革任务,即:科学配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编制,化解编制不足、教师配备不齐的问题;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深化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活力;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激发高等学校办学活力。

第五部分,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

确定六项改革任务:一是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三是提升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四是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五是改革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六是全面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

第六部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共提出三项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重点提出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重点提出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稳步增加经费投入;三是强化督导检查,重点提出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教师待遇及合法权益保障不到位、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四、主要特点

一是在顶层设计上,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立足解决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中最急需、最紧迫的现实问题,又着眼长远建设发展需要,为未来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二是在内容把握上,坚持“覆盖全面、把握重点”,力求全面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的同时,立足省情教情实际,重点关注、重点推动解决我省教师队伍建设中“悬而未决”、最突出最急迫的问题。

三是在政策创新上,坚持“包容并蓄、务求实效”。一方面,充分借鉴各地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另一方面,结合四川实际,切实确保相关改革举措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四是突出党对教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出建立健全教师基层党组织、支持高等学校设立党委教师工作部、配齐建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等,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五是明确教师工作“三个优先”地位,提出要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六是强化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各地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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