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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2018年起我省将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

  
日期:2017年11月03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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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四川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健康四川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全面建立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明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

《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逐年将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积极争取举办医学教育的中央部委所属院校适度增加本科医学类专业在川招生计划,支持部属院校将医学类优势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招生;进一步完善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政策与措施。

从2018年起,不再新增中职医药卫生类学校,非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及高职院校不再增设中职医药卫生类专业。

所有中、高职院校不再增设农村医学、中医专业;逐步缩减现有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专业招生规模,至2023年停止招生。

严格控制中职护理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中职护理专业年招生规模控制在2万人以内。

控制发展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到2023年全省年招生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内,重点为农村基层培养助理全科医生。

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支持高职院校开展护理专业中高职衔接一体化培养,鼓励高职院校拓展护理专业专门化方向,为健康养老产业培养人才。

从2018年起,开设医学类专业的院校须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其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须设置全科医学科。

规范临床实习管理,统一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和制定完善准入制度,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完善以执业能力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积极推进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构建中职—高职—本科—专业硕士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完善学位授予标准,推动高校进一步探索学位论文完成形式。

严格控制8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数量和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基础宽厚、临床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和支撑机制。

2020年,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培训

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根据我省行业需求,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及结构,积极扩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探索建立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

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

健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和配套制度,做好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机衔接,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调整完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年限以及考核要求等规定,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立足于全员全机构覆盖,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生全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统一规划,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根据需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

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生全科医生培训率达到90%。

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和诚信管理政策,立足本土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员,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的用人管理制度。

加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人才培养。

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承指导老师、名中医、拔尖中青年中医师、学科带头人、临床(基础)优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医药教师队伍的培养,实施“川派中医药杰出人才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

完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制度,分层次培养符合中医药发展要求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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