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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我省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日期:2017年04月13日  来源:四川教育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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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个百分点以上,年均落户120万人以上,合理引导人口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等重点区域转移。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8%左右,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方案》要求,要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成都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失地农民、城中村居民、异地搬迁进城人员、新生代农民工、集中供养自愿转户的农村特困人员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要制定细化措施,吸引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工作生活地落户。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省内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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