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2019年教育和体育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2019年教育体育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目标任务
全面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全面提升信息新闻宣传能力和水平,全面完成信息新闻宣传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信息编报力度,服务内涵提升。
加强信息策划,对接信息需求,提高采用率。编报县教体局政务信息城区学校每周不少于1条,农村一类学校及局办、人事股、教育股、党委办每月不少于2条,农村二类学校及其他股室(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县教体局编报县委办、县政府办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市教体局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省教育厅信息每月不少于4条。
信息新闻宣传稿件标注学校采用电子文档报送。报送邮箱:183082213@qq.com;联系人:李希,电话:38811383
(二)加大新闻宣传力度,扩大教体影响。
及时采写报送新闻稿件。加强县教体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栏目及时规范更新维护,注重文稿、图片质量。充分利用好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政策部署、发展成就、先进典型。
(三)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局、校(单位)落实专人,加强舆情管理,确保无重大负面舆情炒作、无重大恶意负面报料、无重大新闻事件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单位)要成立信息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把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要制定本校(单位)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逐一落实相关部门、人员责任。要严格执行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制度,落实文稿审查,不断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管理。
加强平台建设。
县教体局网站“教体动态”主要刊发全局性政务信息和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动态,学校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亮点工作政务信息。“学校动态”主要刊发学校政务信息,选发学校(单位)有质量的新闻动态,编发“学校简讯”。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选推学校报送的微信信息。各校(单位)要加强本校(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络论坛、贴吧等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媒体合作,主动与各类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关系,重点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联系。
县级媒体:《眉山日报?青神版》、县电视台《青神新闻》等。
市级媒体:《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及市教体局网站等。
省级媒体:《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四川农村日报》《四川科技报》《四川经济日报》《教育导报》《四川党的建设》、四川电视台及四川党建网、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四川法制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体育局网站等。
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农村日报及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中国新闻图片网等。
新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客户端,央视“1号线上”公众号,川报观察、封面新闻、红星新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校(单位)要落实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分管责任。要组建一支由一名信息员牵头,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广大教师广泛参与的信息新闻宣传队伍。要搭建平台,不断加强信息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要加强信息新闻宣传队伍管理,制定落实考核激励措施,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充分调动信息新闻宣传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四)加强宣传管理。
增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性,坚持信息新闻宣传约稿制度、积分通报制度,每月对学校(单位)、机关股室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进行通报。加强目标管理,信息新闻宣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绩效考核挂钩,继续开展信息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五)加强舆论引导。
全面落实《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高度重视并加强舆情管理,坚持局办统筹协调,机关股室和学校主动应对,分层分级响应的工作机制。各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处置预案,认真落实常态监测机制,做到重大敏感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报送、早处置。
附件: 1. 学校信息新闻宣传采用目标分数
2. 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采用目标分数
3. 信息新闻宣传计分办法
附件1
2019年学校信息新闻宣传采用目标分数
学 校 |
信息新闻稿件采用分数 |
学 校 |
信息新闻稿件 采用分数 |
青神中学 |
80 |
瑞峰小学 |
60 |
青神中职校 |
80 |
观金学校 |
60 |
县初中 |
80 |
罗湾学校 |
60 |
实验中学 |
80 |
黑龙小学 |
60 |
学道街小学 |
80 |
罗波学校 |
40 |
实验小学 |
80 |
河坝子中学 |
40 |
县幼儿园 |
80 |
河坝子小学 |
40 |
实验幼儿园 |
80 |
高台学校 |
40 |
南城中学 |
60 |
汉阳学校 |
40 |
南城小学 |
60 |
桂花学校 |
40 |
西龙小学 |
60 |
瓮家小学 |
40 |
青竹小学 |
60 |
景 德 |
40 |
附件2
2019年机关股室(单位)信息新闻宣传采用
目 标 分 数
股室(单位) |
信息新闻稿件 采用分数 |
股室(单位) |
信息新闻稿件 采用分数 |
局办公室 |
60 |
技装站 |
30 |
党委办 |
60 |
计财股 |
20 |
教育股 |
60 |
体校 |
20 |
人事股 |
60 |
招办 |
20 |
体育股 |
40 |
督导办 |
10 |
监审股 |
40 |
校地办 |
10 |
安办 |
40 |
进修校 |
10 |
资助中心 |
30 |
职教中心 |
10 |
教研室 |
30 |
工会 |
10 |
附件3
信息新闻宣传计分办法
一、信息新闻稿件采用计分
(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用。
1.网站:“教体动态”采用,股室、直属单位每条计4分,学校每条计8分;“学校动态”采用,政务信息每条计4分,动态信息每条计2分,“学校简讯”每条计0.5分。
2.微信公众号采用:每条计4分。
《青神信息》采用。
单条计4分、主条计2分、简讯计1分。
《眉山要情》《四川教育动态》采用。
单条计8分、主条计4分、简讯计2分。
(四)新闻媒体采用。
1.县级媒体采用:每条计1分。
2.市级媒体:每条计1.5分。
3.省级媒体:每条计2分,其中《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教育》、《教育导报》每条计4分。
4.国家级媒体:每条计4分,其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每条计10分。
同一稿件,不同媒体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累计计分。
二、信息新闻宣传扣分
1.每月基础条数少报送一条扣1分。
2.约稿未按时报送,每次扣2分。
3.舆论引导不力,产生重大舆情,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炒作、重大恶意负面报料、重大新闻事件,每次扣10分。
上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教体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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