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大爱青神”雷锋月主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5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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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根据团县委《关于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大爱青神”雷锋月主题活动的通知》(青青〔2015〕3号)精神,现将组织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大爱青神”雷锋月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5年3月

二、活动主题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大爱青神

三、活动安排

(一)雷锋精神在校园。各中小学要以“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大爱青神”为主题,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一次集中宣讲,认真开展专题团队日活动,组织制作“学雷锋精神专刊”,通过雷锋生平、雷锋日记、学雷锋标语、模范人物事迹等,弘扬雷锋精神,营造传承雷锋精神的良好氛围。

(二)雷锋精神在心中。开展“新时期下,你心中的雷锋是怎样?”大讨论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谈感受、找差距、见行动。

(三)雷锋精神在身边。3月12日,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少先队员代表、社会志愿者代表开展植竹活动,结合市“绿海明珠”大会战电视电话会要求,广泛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争做绿化宣传员、环保卫士,为家乡绿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雷锋行动青年志愿勇当先。各学校(单位)要以“雷锋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志愿者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环境治理、心理咨询、无偿献血、教育咨询、文明劝导等多样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组织教师深入留守学生之家,开展走访帮扶活动。

四、活动要求

2015年3月5日是纪念“向雷锋同志学习”52周年,也是第16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各中小学团队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把“学雷锋”活动作为提高广大青少年思想认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将活动与实际有机结合,积极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要讲究方式方法,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雷锋、做雷锋、献大爱。要注重活动成效总结,于3月底前及时将活动信息、活动图片、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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