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1153”工作主线,以创新举措为动力,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以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建设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确保全县“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目标
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推动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和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2.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调整充实县安委会组成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明确细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消除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责任盲区和漏洞,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3.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为重点,强力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以细化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为突破口,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责任清单,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强化内部监督考核。以建立健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切入点,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全面建立健全落实。研究制定《青神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狠抓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1.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以隐患台账管控为着力点,继续狠抓政府(部门)事故隐患月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建设,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狠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继续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鼓励依托具有安全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狠抓专项整治措施落实。结合当前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两关闭”专项整治。继续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突出地下管道(线)、寄递物流、公共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3.狠抓“打非治违”措施落实。扎实开展“33行动”(即打“三非”,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三违”,查违章指挥、查违章作业、查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治超能力生产、治超强度作业、治超定员生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依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依法用好停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4.狠抓“三同时”措施落实。狠抓源头风险防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含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突出“三同时”审查,切实加强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
(三)夯实安全基础,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设,调剂充实县安监局执法人员,推动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选配满足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并保持队伍稳定。强化执法装备建设,加强县安监局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保障,推动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改善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强化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市级以上送培和县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2.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继续充分调动建设乡镇及县级部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着力推进南城镇、瑞峰镇、河坝子镇安全社区建设。建立安全社区建设进度信息月调度制度,均衡、有序推进,年内确保2个、力争3个建成四川省安全社区。
3.加快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严格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标准,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创建活动,下狠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鼓励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
4.切实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合会议调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与总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以“一报两检”为重点监管执法内容,推动企业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突出制鞋、家具、纺织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领域,抓住机械、轻工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行业,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下大力遏制职业病危害。创新职业卫生监管模式,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实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
5.强力推动“三大支撑体系”建设。强力推动安全宣教体系建设,对上争取县级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拓展、整合县委党校、农民工技能“双千培训”、《青神报》、青神电视台、大中小学校等宣传教育阵地资源。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扎实开展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凝聚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共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强力推动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发挥安全生产专项的技术支撑作用。鼓励开展购买安全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广泛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鼓励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力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体系,整合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检查,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严格监管执法,不断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1.突出监管执法重点。推动建立重点监管执法单位制度,乡镇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部门要根据辖区、行业(领域)特点,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逐一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建立县安办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县安办负责统一协调部署。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工商质监、安监、教育、卫生等部门,每年至少牵头组织1至2次联合监管执法。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特别是要加强边缘领域和职能交叉环节的联合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突出问题,避免或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
3.推进监管执法方式创新。推动落实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方式,逐步延伸执法深度。强化执法服务,大力开展解剖式执法,从制度、管理上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推动建立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促进企业增强守法自觉性和监管执法人员阳光行政。
4.推动落实事故统计制度改革。根据统一安排部署,全面采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按规定时限上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提高事故报告效率和准确性。严厉打击各类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误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
(五)严考核严追责,始终保持安全高压态势。
1.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落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等措施,严格执行“一票否决”,逗硬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传导到基层、一线、岗位。
2.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倒查,依法从严追责。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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