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龙鑫汇商贸有限公司终止批发、零售甲醇、乙醇、氢氧化钠、煤焦沥青的经营活动,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上述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眉青安经(乙)字【2019】0004号。
特此公告。
青神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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