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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第一批)

  
日期:2024年03月22日  作者:何毅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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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神县然瑜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职工门诊统筹专项检查发现青神县然瑜中医综合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相关制度、未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药品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680.8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诊所负责人。2.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费用680.88元。4.要求诊所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药品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1361.7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0.8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361.76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二、青神鸿药生中医综合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职工门诊统筹专项检查发现青神鸿药生中医综合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诊所销售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不一致、部分药品进销存数据与实际不符、超出处方管理规定开具处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963.77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诊所负责人。2.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费用3963.77元。4.要求诊所对超支付范围报销涉及违规费用479.85元支付1倍违约金479.85元,对超出《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处方、年底集中刷卡报账、销售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不一致涉及的违规费用支付2倍违约金6967.84元;应支付违约金合计7447.6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963.77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447.69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三、青神杨帆中西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职工门诊统筹专项检查发现青神杨帆中西医诊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未建立纸质版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1188.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3年)》,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诊所负责人。2.限期整改。3.追回违规费用1188.00元。4.要求诊所对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涉及违规费用支付1倍违约金1188.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88.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88.00元已全部上缴至医保基金专户。

上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拟纳入2024年3月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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