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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采购青神县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的公告

  
日期:2020年09月08日  作者:县医保局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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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提升我县疫情防控能力。拟以青神县医疗保障局为业务代表通过紧急采购方式,选择1家有实力、有信誉的医药流通企业作为我县疫情防控物资轮换储备企业,期限3年。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参与采购的医药流通企业须具备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二)诚信经营。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重大违规处罚。(提供承诺书)

(三)其他条件。仓库所在地应在青神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仓库所在地证明材料,并加盖鲜章)

二、评分办法

详见《评分细则》。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9月10日中午12:00。

(二)现场报名: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青神县城北路89号)。

(三)电话报名:刘瑶(联系电话:18990321010)。

四、评选流程

(一)2020年9月10日下午15:00,报名企业准时到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工作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三)工作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企业。若得分相同,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选企业。

(四)中选企业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函

3.评分细则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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