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驻外经合局人员的选配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经济合作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青神县驻外经合局人员选配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青神县驻外经合局人员选配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共7天)。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商务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青神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8817666;
联系人:彭娟联系电话:13728149777;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城北路46号;
邮编:620460。
青神县商务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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