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工作要点

  
日期:2016年04月20日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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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国土资源厅党委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推进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国土资源“服务大局、服务产业、服务民生”能力,聚力推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三个模范创建攻坚,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业务工作和机制建设,努力打造眉山国土资源管理的示范典型和特色品牌,奋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新局面。

一、注重“三个服务”,助力经济发展供给侧改革

1.加强土地报批。全年上报建设用地1万亩以上,批回1万亩以上。按照经济发展供给侧改革要求,依法按程序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重大产业、民生工程用地,争取多用省以上指标。

2.抓好土地出让。精心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出让计划和宗地出让方案,全面实现“净地”、“熟地”出让。强化土地包装营销推介,实现全年土地出让合同价款收入2亿元。

3.抓好用地保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依法按要求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工作。依法做好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增强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4.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制度。科学编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全年实施土地整理项目8个,整理土地8.4万亩,新增耕地0.64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42万亩。对已完工的土地整理项目,组织开展新增耕地分等定级质量评定工作。

二、深化“三模创建”,全面完成攻坚年各项任务

5.严格保护耕地。市、县、乡(镇)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大力开展耕地保护“七进"活动。全面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0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1.24公顷,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完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用途管制、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耕地保护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的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共同责任,严格执行规划管控和建设占用审批相关规定。

7.推进耕地保护“六个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平台、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耕地保护平台、低效耕地整理提升示范区平台、农业专业合作社耕地保护平台、特色农业产业耕地保护平台和耕地保护执法平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加强耕地的建设性保护。

8.加强执法监管。充分利用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12336”举报电话及信访平台全方位多渠道捕捉违法线索,实现违法行为发现率90%,发现违法行为制止、报告率100%,案件查处结案率85%。综合运用国土资源“一张图”等数字化手段,加快推进移动式执法平台建设。

9.积极创建国家节约集约模范市(县)。组织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力争受到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表彰。

10.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继续做好全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2016年更新评价工作。开展城市和重点乡(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着力打造节约集约示范乡(镇)。开展园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工作,着力打造示范工业园区、示范工业项目和示范旅游集中发展区、示范旅游项目。通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有效评价,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规范。

11.创新土地利用“五大模式”。通过创新工业用地模式、以税控地模式、土地空间利用模式、示范带动模式和管理激励模式,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研究制定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工作制度,多途径、多举措推动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全县2011—2015年供地率不低于65%。

12.抓好低效闲置土地查处工作。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动态监控数据库,健全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信息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强力查处低效闲置土地,督促闲置低效土地再利用。组织开展城镇和工业园区低效用地清理整理,建立低效用地处置制度,切实提升土地实际利用水平。

13.依法维护群众“四大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依法开展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坚持征地拆迁安置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指导各区县局制定货币化安置相关规定,强化社会保障工作。切实有效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财产权、发展权和申诉权。

14.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健全完善全市、县(区)、乡(镇)、村、社、户六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会商机制、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确保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年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46户。

15.提升地质环境恢复能力。严格执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影响性评价,组织解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6.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提升行政效能。依法应对行政诉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纠错功能,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17.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动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的规范、高效管理。

三、强化“三个统筹”,切实提升国土资源管理能力

18.深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改革。在彭山区开展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逐步建立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管理机制。

19.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在增减挂钩项目区引入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货币化安置机制,结合城镇、村庄发展实际,优化集中安置居住区,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向聚居区集中。

20.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4000亩。

21.有序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研究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制度,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推进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和身份识别查询,加快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22.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进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编制好矿业权设置区划。落实储量登记制度、权标识制度和矿业权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强化社会监督,规范颁证行为。管理维护好采矿权登记数据库,完善登记数据信息,妥善处理过期矿业权。认真开展矿业权年检和统计工作,加强执法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

23.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受理、登记、调查、审理、回复程序和依法分类处置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群众来访当天办理制度,坚持领导接访、全员办信访,规范信访网上回复,强化满意度测评,实现“零非访、零聚集、少到省、不出事、排名不靠前”的目标。

24.加强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国土资源宣传网络和信息员队伍。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建成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加强办公自动化和移动办公系统运行应用。继续完善充实全市“一张图”数据库和综合监管平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运维服务水平,保障网络安全。

25.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2456”党风廉政系统性建设工作意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加强干部队伍廉政思想建设,组织开展“学纪律、照镜子、正行为”学习月活动,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加大案件审查力度。

26.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总体目标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在全省、全市考核中保持先进。抓好班子建设,配强区县班子队伍。加强干部培养,深入开展“五为五提升”能力建设活动。坚持“四个当天”制度,认真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部门帮村、党员帮户”活动,密切干群关系。

27.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抓好文电处理工作,稳步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事业单位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依法按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行业指导作用。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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