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眉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59号)要求,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对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局属各单位、股室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县信息化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潘雯 县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颜红梅 供销社副主任
成员:宋青霞 局办公室主任
许倩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宋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宋青霞同志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和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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