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县原商业局下属企业青神县五金公司职工赵新建、徐惠英于2018年12月12日向我中心提交了《青神县职工第二次房改购房审批表》及《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位于青神县文林街19号附31号2层1号住房(原五金公司房改房)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经初步审查,我中心拟对赵新建、徐惠英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28-38862398、028-38830413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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