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四川省标准化工人文化宫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工人文化宫,拟选址新建青神县工人文化宫。由于拟选址地块规划性质为住宅用地,为保障用地合法性,需对该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论证。该论证地块位于青神县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南靠青衣大道,西临风情街,北接青神县应急管理局,东至城东路北段,总用地面积7185.96㎡(其中调整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面积为3611.18㎡)。本次论证报告确定: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m。该论证报告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经第四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028-38855776
附件:图则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西龙镇集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B07-03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的 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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